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工商变更登记的规定: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律依据;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另外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工商变更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原股东会关于转让股权的决议;
2 、股权转让协议;
3、 公司新股东会决议;
(1)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
(2) 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
4、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6、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7、 股东选举董事、法定代表人决议;
8、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0、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报告;
11、新股东承诺书;
12、新法定代表人照片、简历;
13、原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14、 新股东身份证明,非当地户籍的需要暂住证,法人股东需要经工商局签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5、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