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合伙企业减资流程及所需材料
时间:2021-07-21 11:27:12    浏览:人    来源:

在经营企业过程中,企业管理者一般会对企业的注册资本进行管理以增强企业竞争力,比如企业减资。那么如果要对企业进行减资,具体有哪些步骤呢?合伙企业法减资的步骤和操作程序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鑫企汇小编将给大家详细介绍相关规定。



一、合伙企业减资具体流程


1、股东(大)会做出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


4、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5、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合伙企业减资需要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有限公司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5、关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或者决定;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7、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8、以股权出资的,提交《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10、公司在报纸上刊登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三、合伙企业减资要点


1、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认缴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就减少认缴注册资本承担的具体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2、根据公司增资的股东会决议或决定内容,修改公司章程;


3、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4、公司应当自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上公告;


5、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涉及实收资本变更或变动的,还应当同时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或申报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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