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国家政策越来越好,大力扶持中小型企业发展,也积极鼓励大众创业,所以这几年很多人都在开始去注册公司,有很多企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兴旺,也有不少创业公司倒闭停止经营在近税务也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税务注销不再那么用时用力还注销掉了,凡是满足条件的当场就可以注销公司,这样对于哪些没有经营过的公司来说更加的方便快捷了。
针对注销流程,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多次发文进行简化。新的文件是 税总发〔2019〕64号 :7月1日起, 进一步扩大了即办范围,简化了税务注销流程,减少了一些证件、资料的报送。
这个文件的重点
1、没办理过涉税事宜的企业,主动去税务局办理清税的,凭营业执照就能即时拿到清税文书。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是没有领用发票,也没有欠税、罚款的企业,只要带的资料全,也可以当场拿到清税文书。资料不全的,则需要先签个承诺书,然后就能拿到清税文书。
3、拿着法院出具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的,税务局当场也会给清税文书,并会按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简化税务注销办理的资料和流程
(一)简化资料。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予提供税务登记证件和个人身份证件。
(二)开设专门窗口。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注销业务专门服务窗口,并根据情况及时增加专门服务窗口数量。
(三)提供“套餐式”服务。整合税务注销前置事项,实行“一窗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套餐式”服务模式
(四)强化“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税务注销时,首次接待的税务人员应负责问清情况,区分事项和复杂程度,分类出具需要办理的事项告知书,并做好沟通和辅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