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变更内资公司的流程及申请材料
时间:2021-06-29 09:59:39    浏览:人    来源:

外资公司如今在国内发展还没有内资公司发展好,主要近期出口外贸生意比较难做,有些外资公司想变更为内资公司,需要哪些材料?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鑫企汇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外资公司变更的相关知识,欢迎一起来看下。



一、怎么把外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呢?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以下统称为企业)的投资者或其在企业的出资(包括提供合作条件)份额发生变化。


企业应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审批机关办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变更手续;中方投资者获得企业全部股权的,自审批机关批准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须向审批机关缴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审批机关自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原登记机关发出撤销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通知。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3]21号)第六条:“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设立后,应在外汇局办理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后续发生增资、减资、股权转让等资本变动事项的,应在外汇局办理登记变更。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或转为非外商投资企业的,应在外汇局办理登记注销。”



二、外企公司变更内资公司所需申请的材料


1、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2、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3、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5、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6、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7、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三、外企公司变更内资公司相关流程


1、外商投资企业在经营期限内申请转为内资企业,应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限到期转为内资企业的,直接向原登记机关申请。


2、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和企业档案转交内资企业登记机关。


3、内资企业登记机关在收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后,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核驳的决定。对核准的企业,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核发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向外资企业登记机关回转《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并将变更登记资料与原企业登记档案一并归档;对核驳的,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及原企业登记档案退回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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