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独资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带哪些材料?
时间:2021-06-29 13:50:41    浏览:人    来源:

国有独资公司法人代表的担任条件必须符合以下六种: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为必须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第三为必须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第四为必须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第五为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第六为必须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那么如果国有企业要变更法人,具体流程怎么走,需要哪些材料呢?鑫企汇小编带你看下。



一、国有独资公司法人必须符合以下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二、国有独资公司变更的条件是什么


1、法人死亡,或者因为过失被免职;


2、法人没有履行自己的职务,或者无法履行自己的职务;


3、法人辞职,或者岗位调动。



三、国有企业法人变更需提交以下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务空缺、以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的,应在其任职证明中明确“章程规定职务空缺,由副职代理法定代表人”;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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